根据有关规定,市纪委监委派驻镇江交通产业集团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镇江交通产业集团、镇江国控集团,现就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纪委监委派驻镇江交通产业集团纪检监察组信访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511-80853302
举报邮箱:zjjtcyjtjc@163.com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官塘桥路200号1号楼B区302
来访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作息时间调整另行公告)
二、受理范围
(一) 市纪委监委派驻镇江交通产业集团纪检监察组依纪依法,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受理下列信访举报: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反映下列事项的信访举报,本组不予受理:
1. 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 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 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三、注意事项
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市纪委监委派驻镇江交通产业集团纪检监察组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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